2019-12-14 08:43:01 63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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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都建有不同规模、不同形式的“119”消防指挥中心(火灾报警电话为119)。许多大中城市建立了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的消防通信指挥系统,主要包括火灾报警及接收、火警辨识、编制出动方案、下达出动命令、力量调度、现场通信保障和消防信息管理等功能。
室内消防系统
室内消防系统指安装在室内,用以扑灭发生在建筑物内初起的火灾的设施系统。它主要有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消防系统、水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卤代烷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及气溶胶灭火系统等。根据火灾统计资料证明,安装室内消防系统是有效的和必要的安全措施。
灭火管
涂塑消防管以钢管为基管,外壁涂装高附着力、抗冲击性、防腐耐候型的热固性粉末涂料,内壁涂装高附着力、防腐、食品级卫生型的热固性粉末涂料。采用喷砂化学双重前处理、预热、内涂装、外涂装、固化、后处理等工艺,制成的涂塑消防管,它是传统钢塑管、镀锌管升级型管道。产品通过国家化学建材检测中心消防专业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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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计内容分为以下几种:1、建筑防火设计;2、电气防火设计;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4、火灾自动灭火系统设计;5、防排烟系统设计;6、气体灭火系统设计;7、应急疏散及照明设计等。消防设计审核所需资料1、申报表2、营业执照(名称核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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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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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新建公安消防队(站)1200多个,新增消火栓20多万个,新购消防车辆6200多辆;“清剿火患”战役中,各地消防部门共检查单位2500多万家,督促整改隐患1.5亿余处。我国消防事业发展历程中的一组数据。2009年,也就是2009年8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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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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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一词,系日本语,在江户时代开始出现这个词。最早见于亨保九年(清雍正二年,1724年),武州新仓郡的《王人帐前书》,有“发生火灾时,村中的‘消防’就赶到”的记载。到明治初期(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消防”一词开始普及。但“消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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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大队在工程竣工时去现场再次巡查,会列出一些整改意见,照办就是了.然后就发一张消防验收审核同意书给建设单位。1、先填写《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审核申报表》,记住申报单位应为建设单位,而不是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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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公安部对全国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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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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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甲、乙类生产、仓储项目和其它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应提供消防设计专篇; 2、建筑用途变更或设计变更应报送原审核消防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3、建筑用地规划红线图(如果是复印件,请盖上申报单位鲜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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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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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与火灾1.燃烧的必备条件:可燃物、助燃物、温度,无焰燃烧还要求有未受抑制的链式反应。2.火灾、闪燃、阴燃、爆燃、自燃及闪点、燃点、自燃点的定义:火灾: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闪燃:在可燃液体(固体)表面上挥发的蒸汽与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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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喷淋防火体系是到目前为止最有用的防火设备。据全国消防协会陈述,装置了感烟探测器的家庭发作火灾后的存活率是50%,假如既装置了水喷淋体系又装置了感烟探测器,那么发作火灾后的存活率会达到97%。 水喷淋体系在抢救财产方面的使用 家居水喷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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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消防第二套手续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复印件)一份2、建筑内部装修施工现场审核意见书(两份)3、用火用电制度一份4、消防安全保卫措施一份5、应急灯图,安全出口图,灭火器图各一份6、施工组织计划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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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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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消防第一套手续1、装修报批图(一套蓝图)(盖消防报审专用章)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2份(注明:网上下载)3、委托书一张(甲方/物业)4、身份证复印件5、设计资质及设计依据6、原始竣工图7、大厦原有设计审核意见书(甲方/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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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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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计说明内容包括: (1)总平面布局如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 (2)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4)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5)消防给水和自动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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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申报需要准备的资料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二)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三)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装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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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工程验收申报条件:1.已竣工的建筑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初验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交要求组织消防验收的报告,并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2.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3.消防给水、消防车道检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