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4 05:55:01 343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消防开业检查需要的资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申请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消防证的步骤: 1、申报单位出具申请报告,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领取《公安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申报表》。 2、填写好《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申报表》,申报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将填写好的申报表和申请报告送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支队所管辖的重点单位直接送支队防火处)。 3、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接到申请单位的报告和《申报表》后7天内,派分管参谋进行现扬勘察,按审核内容进行审核,合格的,各县(市)市由分管参谋签署意见,交大队主管领导审批并加盖公章,按规定收取办证费,然后由大队内勤负责填发《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 4、支队防火处在接到城市各区消防大队审核的(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后10天内,即派分管参谋进行勘察、审核合格的,签署审核意见,报防火处长,支队主管领导审批,并加盖公章,按规定收取办证费,然后由防火处内勤负责填发《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
餐饮多大面积需要消防证? 审批范围及签发:建筑面积 2000 平方米 (不含有 2000 平方米 )以下的公共娱乐场所,由当地消防科(大队)负责审核发放消防安全许可证。新建、录像厅;洗浴场所应出示锅炉产品检验合格证;歌舞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不得超过核定人数。建筑面积超过 2000 平方米 以上的;可燃装修进行 阻燃处理时要出示检验报告及消防产品合格证,不是面积小就可以不办的;具有文化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酒吧;舞厅;具有建筑 消防设施的场所出示检测合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由支队负责审核发放消防安全许可证。申办材料:应填写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审批表;凡新建场所要出示《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卡拉 ok 厅等、歌舞娱乐场所;洗浴中心场所;室内游艺、游乐场所;其他公共娱乐场所,要在当地行政审批中心的消防窗口办理;面积小于300平米的,可以直接在网上备案办理,超过300平米的;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 照明灯等消防产品应出示该产品消防合格证、饭店属公众聚集场所。
-
消防设计内容分为以下几种:1、建筑防火设计;2、电气防火设计;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4、火灾自动灭火系统设计;5、防排烟系统设计;6、气体灭火系统设计;7、应急疏散及照明设计等。消防设计审核所需资料1、申报表2、营业执照(名称核准通知书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
-
全国新建公安消防队(站)1200多个,新增消火栓20多万个,新购消防车辆6200多辆;“清剿火患”战役中,各地消防部门共检查单位2500多万家,督促整改隐患1.5亿余处。我国消防事业发展历程中的一组数据。2009年,也就是2009年8月18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
-
“消防”一词,系日本语,在江户时代开始出现这个词。最早见于亨保九年(清雍正二年,1724年),武州新仓郡的《王人帐前书》,有“发生火灾时,村中的‘消防’就赶到”的记载。到明治初期(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消防”一词开始普及。但“消防”的
-
消防大队在工程竣工时去现场再次巡查,会列出一些整改意见,照办就是了.然后就发一张消防验收审核同意书给建设单位。1、先填写《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审核申报表》,记住申报单位应为建设单位,而不是施工单位.
-
我国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公安部对全国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
-
1、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甲、乙类生产、仓储项目和其它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应提供消防设计专篇; 2、建筑用途变更或设计变更应报送原审核消防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3、建筑用地规划红线图(如果是复印件,请盖上申报单位鲜章); 4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
-
燃烧与火灾1.燃烧的必备条件:可燃物、助燃物、温度,无焰燃烧还要求有未受抑制的链式反应。2.火灾、闪燃、阴燃、爆燃、自燃及闪点、燃点、自燃点的定义:火灾: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闪燃:在可燃液体(固体)表面上挥发的蒸汽与空
-
水喷淋防火体系是到目前为止最有用的防火设备。据全国消防协会陈述,装置了感烟探测器的家庭发作火灾后的存活率是50%,假如既装置了水喷淋体系又装置了感烟探测器,那么发作火灾后的存活率会达到97%。 水喷淋体系在抢救财产方面的使用 家居水喷淋体
-
办理消防第二套手续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复印件)一份2、建筑内部装修施工现场审核意见书(两份)3、用火用电制度一份4、消防安全保卫措施一份5、应急灯图,安全出口图,灭火器图各一份6、施工组织计划一份
-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
-
办理消防第一套手续1、装修报批图(一套蓝图)(盖消防报审专用章)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2份(注明:网上下载)3、委托书一张(甲方/物业)4、身份证复印件5、设计资质及设计依据6、原始竣工图7、大厦原有设计审核意见书(甲方/物业)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
-
消防设计说明内容包括: (1)总平面布局如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 (2)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4)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5)消防给水和自动灭
-
消防申报需要准备的资料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二)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三)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装修材料
-
建筑消防工程验收申报条件:1.已竣工的建筑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初验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交要求组织消防验收的报告,并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2.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3.消防给水、消防车道检查报告